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辽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1和附表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
不接受联合申请。拟新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取得开发资质,
且新占股份大于50%。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8月7日
(双休日不休息),到辽阳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7月24日至2007年8月7日(双休日不休息),到辽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
申请。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7年8月7日14时前划入指定帐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8月7日17时前确认完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辽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时间为2007年8月5日8时至2007年8月15日14时
(双休日不休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辽阳市民主路98号(金地翠园)
联 系 人:杨蕾 杨凌
联系电话:0419-2131987
辽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