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灯塔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灯塔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
二、 招标编号:
LNHJ2008018
三、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 招标内容: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灯塔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灯塔市辖区内的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五、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部分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汇总等。主要任务是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城乡各类土地的权属,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六、 实施地点
灯塔市辖区内
七、 项目工期
二〇〇八年五月至二〇〇九年七月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按照国务院第518号令《土地调查条例》(二〇〇八年二月七日)第十三条规定:
承担土地调查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和工作业绩;
(三)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8年4月3日——2008年4月9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待定
2、招标文件发售价为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均为壹拾万元整
招标人名称:灯塔市国国土资源局
地 址:灯塔市中兴路458号
电 话:0419-8584038
传 真:0419-8584059
联 系 人:赵桂香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17楼C)
联 系 人:孟祥花
联 系 电 话:024-62576099
传 真:024-62576099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龙江支行
公司 账 号:0314020140940000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