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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辽阳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3
 
   
 

灯塔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灯塔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

 

二、           招标编号:

LNHJ2008018

 

三、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           招标内容: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灯塔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灯塔市辖区内的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五、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部分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调查成果汇总等。主要任务是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城乡各类土地的权属,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六、           实施地点

灯塔市辖区内

 

七、   项目工期

二〇〇八年五月至二〇〇九年七月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按照国务院第518号令《土地调查条例》(二〇〇八年二月七日)第十三条规定:

承担土地调查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和工作业绩;

()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有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843日——200849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待定

2、招标文件发售价为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均为壹拾万元整

 

招标人名称灯塔市国国土资源局

      址:灯塔市中兴路458

      话:0419-8584038

      真:0419-8584059

   人:赵桂香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17C

      人:孟祥花

  系 电 话:024-62576099

        真:024-62576099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龙江支行

公司  账 号:03140201409400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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