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巴在仁就河东新区开发建设有关用地事宜接受媒体记者专访
8月27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巴在仁在河东新区接受媒体记者专访。采访期间,巴在仁局长就河东新区开发建设的背景和近期开发建设前期有关用地事宜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我们应竭尽全力,为河东新城建设提供足够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河东,是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市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河东开发建设用地有关事宜,并成立河东土地利用协调组,同时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举全局之力,全力以赴为河东开发做出国土人应做的贡献。经过详细调查,近期的12平方公里河东起步区用地中有近4.1平方公里的基本农田,需要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尽快为河东开发提供资源保障。具体工作办法和思路,一是要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违反政策、原则的条件下把它调整出来。二是在每年辽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向国务院报批件中重点体现河东新区开发建设项目,把河东的一期用地一次性向国务院报出,预计将通过三年时间把河东12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土地处置完毕。三是近期政府如要开发一些公共设施建设和市政设施用地,比如路网用地、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供暖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我们将运用国家政策采用单独选址一次性向国务院上报,国土资源部门多次和省国土资源厅联系,并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省厅领导也表示将全力支持河东的开发建设,为河东用地提供资源保障。四是要尽快解决耕地的占补平衡。
第二,近期将会在河东起步区进行一些公建设施建设,比如说市内公用设施建设建筑物搬迁至河东,其中包括服务市民的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的办公楼等这些基本的市政设施用地,建议最好规划选址在现在可以利用的一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这样办理用地批件过程和时间将大大缩短,如果选址在基本农田上开发建设此类基本的市政设施建设,弊端很多,办件报批程序复杂,办件时间过长,不能提高河东开发建设的工作效率。这样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在基本的市政设施建设的土地问题才能够得到足够的资源保障。
第三,下一步随着河东地区房地产开发以及河东新区的进一步建设,我们想把河东起步区的12平方公里土地逐渐整理出来,使之都变为城市的建设用地,当然前提要符合辽阳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政府对各部门的要求,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将竭尽全力跑省进京为河东新区的开发建设提供足够的土地资源,通过我们的努力利用3至5年时间,一座现代化的新城一定会屹立在辽阳的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