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

 

 

  来源:辽阳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24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
办理程序:
1、用地申请
2、受理
3、现场核实
4、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批
5、报市政府审查
6、报国家或省政府审批
7、供地
申报材料
一、单独选址项目
(一)、文字材料
1、国家或省级立项批复或可研报告;
2、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
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它设计批准文件;
7、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报告;
8、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图件材料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2、拟占用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图
4、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